財團法人臺北市翁元章文教基金會 | |||||||
一、主旨: | 為鼓勵全國優秀之清寒學生,獎助金金額訂為每名新台幣三萬元整,中正大學大學部法律學系(含進修部,但不含研究所)可推薦乙名。 | ||||||
二、申請人資格: | 現就讀法律相關學系(不包括研究所)之優良清寒學生。 | ||||||
三、申請程序: | 未領有任何獎學金之優秀清寒學生,檢附下列資料各乙份 | ||||||
1.申請書 | |||||||
2.自傳 | |||||||
3.區公所或鄉鎮公所出具之中低收入戶證明之證明文件 | |||||||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證明 | |||||||
★ | 財法系可推薦一名 | ||||||
四、受理申請期限: | 財法系可推薦一名,請於3月29日(星期五)中午前將相關資料送至財法系辦,以利於期限內送至法學院辦公室彙整送出。 | ||||||
★ | 申請表 | ||||||
★ | 若超過一名申請,將由本系主管擇優推薦。 | ||||||
★ | 中正大學僅一名名額,財法系名額送至法學院後,由院辦公室推薦學業成績較高者送至該基金會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