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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規劃

財經法律金融學程

發布日期 : 2022-09-10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 財經法律金融學程 實施要點
 

97年09月22日系務會議通過
99年03月08日課程委員會議修正後通過
109年06月15日108學年度第9次系務會議通過

  一、目標: 近年來由於國內經濟快速發展及金融環境瞬息萬變,提升我國金融國際化與自由化為政府既定之發展政策。產業在拓展國際化與全球化的過程中,國內公司企業及金融機構,對於具有財務金融管理人與法律背景之專業人才都有迫切的需求。為因應配合國內這方面專業人才之培養與訓練,特規畫此一財經法律財務金融學程。
     
  二、課程: 以下課程至少修習20學分
     
  課程包括: 經濟學原理(一)(二)、初級會計學(一)(二)、投資學、財務管理(一)(二)、期貨與選擇權、金融市場與機構、金融風險與金控公司管理、資本市場與基金組合管理、風險管理與保險、債券市場、投資組合分析。
     
    ※1. 上列課程,凡屬管理學院所開課程皆可認列。
    ※2. 如課程名稱相類似,由系上認定。
       
  三、學程證明書: 成績及格取得學程所規定之科目學分後,請自行向本校財經法律學系辦申請學程證明書。(申請書如附件、學程證明書另行製定)。
     
  四、本辦法經本校財經法律學系系務會議通過實施,修正時亦同。
   
   ※修讀學程申請單:於每年度6月中下旬至9月份開學第一週放置於系辦公室前方資料抽屜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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