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3學年度起入學學士班學生社會服務學習規定,請查照。
依據113年5月28日專簽奉核辦理。
113學年度起入學學士班學生(學號413開頭)適用社會服務學習服務時數以六至十小時為原則,並取消二場服務學習講座之規定;112學年度前入學學士班學生仍適用服務時數至少十六小時並參加至少兩場服務學習系列講座。
檢附國立中正大學服務學習課程實施辦法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