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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學生成績優秀獎勵

發布日期 : 2022-09-20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學生成績優秀獎勵辦法 
104.01.08 103學年度第6次系務會議修改通過
106.12.04 106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修改通過
第一條: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以下簡稱財法系)為獎勵碩士在職專班學生努力向學,特定此辦法。
   
第二條: 凡就讀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在職專班之學生,其學期成績班排名前三名者,得依本辦法申請獎勵。
   
第三條: 申請獎勵優秀成績應繳交下列文件:
一、 申請表格。
二、 上一學期成績單正本(需有成績名次證明)。
  前項文件檢齊後交至財法系辦公室彙辦,並轉送財法系系務會議審查;各項文件不予退還。
三、 撰寫報考就讀財法系碩士在職專班之心得。
   
第四條: 獎學金名額: 
  碩士在職專班一年級和二年級班排名第一名,每人每學期頒發獎學金貳仟元整,並頒發獎狀乙紙;
  獎勵名額:
  碩士在職專班一年級和二年級班排名第二名、第三名,每人頒發獎狀乙紙。
  前項獎勵名額採取申請制,若遇學業總平均成績相同者,以必修科目之平均成績較高者優先。
   
第五條: 依本辦法提出申請獎勵者,由財法系系務會議審查辦理,申請時間為第一學期10月15日至10月31日、第二學期3月15日至3月31日。 申請時以申請上一學期成績優良者為限。
   
第六條: 核給獎勵之學生如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除停止其獎助外並得向其追繳該學期之獎學金。
一、 品行不良或違反學校紀律遭受勒令退學或轉學者。
二、 偽造變造申請獎助之證件者。
   
第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碩士在職專班學生成績優秀獎勵申請表和心得表下載(另開新視窗下載)    (ODF檔案)(另開新視窗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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