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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目標

 

 

培育專業財經法律人才

藉由完整之基礎之法學教育、財經法律課程、跨領域整合課程及兼具法學理論與實務運用之訓練,以培養學生獨立思考、縝密分析、正確判斷及處理法律相關問題之能力。
 

基礎法學教育

 

完整財經法學教育

 

跨領域整合課程

 

法學理論與實務運用並重

 

基礎法學教育課程為各種不同法學領域之基礎知識,為了能在財經法律專業領域能有更好的學習效果,學生必須先修習有關憲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商事法、訴訟法、國際公法等基礎法學課程。

 

本系在課程之安排,除傳統基礎法律課程外,著重四大財經法學領域,包括企業法學、國際經濟法學、智慧財產權法學、財稅法學之課程,以配合國家社會及工商企業界之需求。

 

以開設多元整合之課程,如「財經法律與會資學程」、「財經法律與財金學程」、「財經法律專利師學程」和「財經法律國際商務法全英語學程」等,以因應新科技的發展及政治、經濟、貿易等快速發展,與現代社會交易的複雜性與多元性。

 

除了學理基礎之養成外,並訓練靈活的法學邏輯思維,兼具理論與實務,使學生能學以致用。

 

 

培育具公平正義與人文關懷之法律人

培育具社會競爭力人才 培育具國際觀人才
 

本系深刻了解法律人對國家社會長期發展的重要性,希望所培養的財經法律人才能對司法制度之公正建立、法律倫理秩序之維繫與公平正義理念之實踐能充分理解與體會,並對於弱勢族群及有關之人文議題能有所關懷與貢獻。

財經法律學系畢業的學生,除具有基礎法律與財經法律專業知識外,尚需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 (Communication)、「領導能力」 (Leadership)與「團隊合作能力」 (Team Work) ,以增加其社會競爭力;並培養終身自我學習成長之能力,以裨益學生就業生涯規劃。 本校對畢業學生有英文畢業門檻之要求,故除提供基礎外文外,本系並開設法學外文課程、全英語之課程與國際法相關課程。並藉由學生與國外學校相互參訪、邀請國外學者演講與舉辦研討會,增加國內外學術的交流互動,藉以培育具國際觀之人才。